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生效)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远海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九) 批准公司因《公司章程》第 4.5 条第(三)项、第(五) 项及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须 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十一)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处置(核销)、资产抵押、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或赞助等事项; (十二) 决定公司内部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