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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股东利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九条 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 1 重大事项,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子公司 系指公司投资控股或虽非控股但由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 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