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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3010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TalantTalant(SZ:301045)2025-09-24 08:01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如因委员中的独立董事辞职 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则的规定,拟辞职 的独立董事委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委员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 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