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60307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热威电 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