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