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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薪酬与考核管理的对象是公司董事(不含外部 董事、独立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