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0021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和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行使《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 职权。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四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 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