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0021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 1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