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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 - 关联交易制度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六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