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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泰禾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15.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3,223.59 万元(不含已经支付的不含税金额 566.04 万元)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