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富士莱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公司总股本由6,875.00万股变更为9,167.00万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9,934,117股,占公司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