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688280)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召 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 2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和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