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 事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