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6881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步科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 第一节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者重大 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