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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科股份(6881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9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四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 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 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