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6881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 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