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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9月修订)
JINGXINJINGXIN(SZ:002020)2025-09-24 11:3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