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 -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上 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公司已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 立财务顾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 问"或"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洲评估"或"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 问询函的要求在《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 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