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七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 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公司财务部、 审计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九条 公司暂时闲置资产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时,必须根据公平合理原则, 履行审批程序,签订使用协议,收取合理的使用费用。 第十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经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会之前,应提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