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德信息(68817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