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德信息(68817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 (五)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 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自愿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中所称"披露"系指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 披露的信息,并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