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 -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 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卫庆先生、任杰先生、毛春光先生和周必红先生符 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 2、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明强先生、周红意女士、马海静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