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 -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文峰大世界连锁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 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