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 -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 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