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 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 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 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