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不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和非管理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 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