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 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色 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公司与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