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 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 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公司子公司为本条前款规定主体 以外的其他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