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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000633)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9月修订)
HJINVHJINV(SZ:000633)2025-09-24 23:52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且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