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承诺(陈辉发)
鉴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1%以上的股东肖 四清先生,拟提名本人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 下: 一、截至本承诺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95 条所规定的情形。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本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本人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本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 责的能力。同时,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