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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精科(603370)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精科")于2025年 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蓉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活 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蓉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 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目前,何蓉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查询,何蓉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