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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精科(60337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精科"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华新精科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73.75万股,发行价格为18.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1,351.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32.7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18.96万元(如有尾数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