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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603878) - 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正气浩然(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江苏武进不 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及《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江苏正气浩然(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江苏正气浩然(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正气浩然(上海) 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做 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了《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