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0026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设副总经理二至四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的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促进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摩登 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