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0026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