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0026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公司董事(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摩登 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含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