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601318) - 中国平安H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沒收未領取的 2017 年度末期股息、30 周年特別股息及 2018 年度中期股息 根據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未領取的2017年度末期 股息、30周年特別股息及2018年度中期股息將於2025年10月31日被沒收及復歸本公司。 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計六年後仍未領取的股息將予沒收及復歸本 公司。因此,本公司應於2018年7月13日派付而仍為未領取的2017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 幣1.00元(相等於每股1.230957港元)(含適用稅項)(「末期股息」)及30周年特別股 息每股人民幣0.20元(相等於每股0.246191港元)(含適用稅項)(「30周年特別股 息」),以及本公司應於2018年10月11日派付而仍為未領取的2018年度中期股息每股人 民幣0.62元(相等於每股0.707157港元)(含適用稅項)(「中期股息」)將於2025年10 月31日被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