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001388)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1 | | 第三章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2 | | 第四章 | 其他报告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4 | | 第五章 |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5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