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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1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六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