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雄塑科技(300599) -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淦雄先生、吴端明先生、卢松 涛先生、黄嘉晋先生与潘晓智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前述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同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淦雄先生、吴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