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2025年9月修订)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 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管理业务知识及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知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 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 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准把经营、 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 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不得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