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9月首次制定)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 年 9 月首次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多元化 的沟通交流渠道,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 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董事会决策的职工代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 1 名职工董事。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职工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四)熟悉本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