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雄塑科技(300599)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全面的反映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四条 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规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章 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