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修订)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