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 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任务及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 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 第四条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