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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JHCCJHCC(SZ:002484)2025-09-25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 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