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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JHCCJHCC(SZ:002484)2025-09-25 1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