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MEMSensingMEMSensing(SH:688286)2025-09-25 12: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