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0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 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