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0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山 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 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 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 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 结售汇业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